上海海事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
上海海事大学欢迎全国重点高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有意者可在本网查阅《上海海事大学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下载申请表格,并于2005年10月10日前(以邮戳为准)将所有申请材料直接寄至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1. 《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 所在高校2位导师的推荐信;
3. 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凡我校研究生部拟同意接收者,将寄发《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函》,并于2005年10月20日之前来我校面试,具体时间由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部通知本人。经我校面试同意接收并取得毕业学校正式推荐资格者,须于2005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报名,2005年11月10至14日在当地报名点办理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手续。正式入学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06年6月中上旬由研究生部寄给本人。 [1] 下一篇文章: 东华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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